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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倡导形成支持创业、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优化企业家发展环境。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快建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人才服务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向沿海地区、苏北地区流动,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专栏6 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政策,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企业集聚政策,引导人才向沿海、苏北和基层流动政策,人才国际化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人才表彰奖励政策。


第三篇 扩大内需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八章 形成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充分挖掘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

第一节 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持续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消费需求重点工程,完善和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8万亿元以上。
  拓展消费新空间。顺应居民消费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的趋势,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型消费,推动大宗消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以扩大农村消费为重点,鼓励商贸连锁企业进镇进村,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创造和激发农村新的市场需求。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创造新产品,增加新供给。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引领新的消费需求。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鼓励发展消费信贷。积极发展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促进网络购物、电子商务、远程服务等新型消费方式不断壮大。积极倡导新型消费理念,培育新型消费文化,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推进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改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积极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机构,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快城乡消费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形成覆盖社区、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政策导向,促进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引导投资更多投向经济薄弱地区。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创造最终需求。提高生产性投资的产出效益,扩大公益性投资的社会效益,促进投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
  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切实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投资的活力和动力。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提高民间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加大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
  加强投资调节与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引导与调控全社会投资。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完善行业投资、生产与市场供求情况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咨询服务。

第三节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按照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政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发展、“三农”、节能减排等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严格审计监督,加强制度保障。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九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的要求和综合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结构,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城乡交通之间和城际交通之间衔接协调,突出综合交通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和江北铁路网建设,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畅通、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加强沿海、沿江、沿东陇海和沪宁四大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淮扬镇常、徐宿宁杭、宁连和徐宿淮盐四条省级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形成“四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骨架。以港口、机场和铁路、公路客货运站为主要节点,重点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三大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推进10个省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实现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
  --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到2015年,新增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300公里,时速200公里以上的电气化铁路基本实现通达省辖市。重点建设苏北、苏中铁路网和苏南轨道交通网,建成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沪通铁路、宁杭铁路、宁安城际铁路、连盐铁路、郑徐和徐连客运专线,完成宁启铁路、新长铁路淮安至南通段等复线电气化改造,形成区域间及沿海地区主通道;尽快开工建设沿江、通苏嘉城际、宁连(淮扬镇)等铁路,争取开工建设徐宿淮盐铁路和泰锡宜、宁淮等城际铁路,基本形成“三纵六横”的铁路主骨架和苏南地区城际快速轨道网。积极推进江阴-靖江铁路过江通道建设,加快构建苏北腹地铁路网和沿江两岸区域快速客运网。建成铁路南京南站等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常州、徐州、南通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南京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
  --重点空港和海港建设。以南京禄口和苏南硕放两个枢纽机场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空港运输能力。完成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和苏中江都机场工程,实施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徐州观音机场、南通兴东机场和盐城南洋机场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连云港机场迁建工程,到2015年,南京禄口机场客运达到2500万人次,苏南硕放机场达到600万人次。以强化连云港港和太仓港功能为重点,促进沿海、沿江港口协调发展,全力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港口群。加快以连云港港为龙头的沿海港口群建设,基本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加快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推进洋口港区、大丰港区和滨海港区等深水航道建设;推进太仓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和扩能建设,建成集装箱干线港,推进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建设;抓住长江深水航道建设机遇,提升南京港、镇江港等沿江港口发展水平。到2015年,连云港港、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800万和600万标箱。大力推进口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开放升级。
  --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以形成“两纵三横一网”内河干线航道为目标,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京杭运河、连申线、淮河出海航道及盐河、芜申线、苏南干线航道,构建长江三角洲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形成发达的水运网。加快建设刘大线、杨林塘等疏港航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构建与干线航道相匹配的内河水运枢纽,重点推进徐州港和无锡港国家级内河港口建设。
  --公路网建设。重点实施全省干线公路网络、过江通道、高速公路网络完善及主骨架扩容工程建设,加强路网衔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成泰州长江大桥、崇启大桥、南京长江四桥、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宿迁至新沂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沪通和五峰山公铁过江通道、崇海大桥以及苏锡常南部等高速公路,实施沪陕高速公路江广段、京沪高速公路淮江段、沿江高速公路常州至太仓段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等扩容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泰州至常州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五桥等项目规划研究工作。

第二节 水利建设


  继续完善水资源供给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流域和区域防洪保安治理。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通榆河南延扩工程。结合滩涂围垦开发,巩固提高海堤防台防潮标准。继续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加大里下河等重点区域中小河流和重点洼地治理力度。完善大中城市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快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引排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15年,淮河水系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全面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达到50年一遇,重要支流及区域重点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全省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重要河道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水资源供给和保护。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泰州引江河、泰东河、滷汀河、川东港、九圩港拓浚等沿海供水骨干工程,提高沿海和苏北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到2015年,实现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其中,沿海北部地区5亿立方米;实现沿海中部、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在苏北、沿海及环太湖地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成走马塘、新沟河、新孟河等太湖引排骨干工程,实现太湖与长江的畅引畅排。加强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系统的清水通道建设,扩建新沂河尾水通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增强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和节水项目,推进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和末级渠系建设。

第三节 能源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
  --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加快连云港田湾核电建设,推进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工作,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风电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三期、华电灌云、中电投大丰二期、国华东台二期等陆上风电场项目;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支持沿海风光互补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天然气接收基地建设,确保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推进连云港、滨海LNG项目以及如东LNG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建设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争取开工建设句容抽水蓄能电站。探索发展非并网的中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继续支持燃气发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建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十二五”期间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开发组织国内外煤炭资源,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保障能源供给。推进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库、如东成品油库前期工作,加快扬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省内成品油库建设。增强油气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把连云港和南通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规划。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特高压和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实施沿海通道、核电扩建送出、苏南电网优化、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和第五过江通道等工程,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注重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发电的能力。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第四节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提高城市光纤入户覆盖率和行政村光缆通达率。推进无线江苏工程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篇 惠民优先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民生幸福这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第一节 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政府对就业工作的引导,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发展智力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从税收、贷款、政府补贴等各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多渠道增加创业贷款,扩大创业补贴范围,营造鼓励创业的环境。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保护。
  帮助重点人群就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优先扶持和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有效对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规范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强化工时、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加大欠薪清偿保障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增强劳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落实人文关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


  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大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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