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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0]13号 2010年2月24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总结交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优秀成果,加强学生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实践育人实效的积极作用,我厅决定举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活动由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组织和指导,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承办。
  请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以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方案》(附件1),广泛发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积极申报,指导填报《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申报表》(附件2)。各市教育局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后,于2010年4月1日前将参加展示活动的材料统一报送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罗维东,0757-88568116 15602833828。邮箱:gdgmLwd@163.com,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教育东路31号,邮编:528237)。
  展示活动的有关事项,请与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江存余,02037629419)和广东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朱冰,13802928257)联系。
  附件: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申报表(略)

  附件:1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一、展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学生社团是中等职业学校课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职学生展示才华、培养个性与特长、体验成功与快乐的平台。中职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有利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利于培养创业能力、团队精神、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意识,有利于职业素养的养成和提高。近几年来,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重视和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总结交流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优秀成果,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中职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决定举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通过展示活动,总结推广和分享优秀学生社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引导学生社团规范运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中职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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