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236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深圳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联系人:市卫生监督所:贺敏捷,电话及传真:25630580;市职业病防治院:罗孝文,电话及传真:61385533)
附件: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法律依据为先导,针对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多,而监督力量明显不足的现状,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等严重职业病危害、发生过职业病的等风险高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和哨点监测,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工作目标:掌握我市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及发生职业病等风险高的企业基本情况,强化监督执法,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降低我市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二、组织与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 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亚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食卫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