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3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市农委直属有关农机单位,有关农机企业:
《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意见》的出台,是农机化系统翘首以待,期盼以久的一件大事好事,是指导农业机械化创新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迅速组织开展《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务院高屋建瓴,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实施《意见》,表明了国家对农业机械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国务院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同时,《意见》也凝聚着农业部的辛勤努力和殷切希望。《意见》的顺利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新的历史机遇期,新的发展“黄金期”。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认真学习《意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重要内容。要将《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当前的首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实。要立足本地实际,逐条对照《意见》新的规定和要求,围绕农机化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找准差距不足,集中力量寻求突破。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大力宣传《意见》等活动,振奋干群人心,增强发展信心,坚定奋斗决心,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意见》的各项要求上来,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加快”和“率先”实现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
《意见》对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快速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作出了重要部署,给予了重大政策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一要尽快制定学习宣传方案,通过专题学习、论坛研讨、开设专栏、座谈交流、举办征文、撰写专题文章等一系列活动,尽快让每位农机干部职工将《意见》精神弄懂吃透,入脑入心。二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意见》的高潮;三要努力推进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镇,深入农村,利用赶场日、院坝会、村民小组会等多种途径宣讲《意见》,激发广大群众购机用机的热情和积极性;四要丰富学习宣传方式,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手册、宣传单等,形成声势,营造氛围,进一步扩大农机行业影响力;五要强化培训力度,把《意见》作为各级农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科学培训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和宣传,确保活动有序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