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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深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20.深入开展主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迎大运”、“消防宣传日”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咨询、展览、论坛、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晚会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2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送教上门的方式,普及公众安全常识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投放公益广告,播放安全专题节目,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巩固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的教育示范成果,推动宝安、龙岗两区各建一个教育基地的有关工作,扩大受众覆盖面。

  22.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专项培训,并着力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推广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实施办法,严格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制度,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23.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广福田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经验,在全市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区至少开展创建一个国家级以上的“安全社区”。

  六、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24.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在严格事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定期统计汇总各类事故,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范措施,指导各区、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监管。

  25.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切实按规定时限结案,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26.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省、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的决定精神,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强化责任倒查和追究。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7.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构建政府层面的应急预案体系;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全面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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