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加盖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和企业注册信息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五)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服务机构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六)其他相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1)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和设备清单;
(2)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被服务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使用的设备名称 | 收费情况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