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报送的《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西安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为确保全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结合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201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
(一)二氧化硫
根据2010年我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68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0344万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338万吨。
(二)氮氧化物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7088万吨(含机动车)。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8906万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4.8182万吨(含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3.9344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408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4.0015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880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2194万吨。
(四)氨氮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氨氮排放量为1.4132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1399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1874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0859万吨。
二、2011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2011年削减任务及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基数,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2.2%、2.5%、2.0%,2.0%,即存量分别削减0.2457万吨、0.2427万吨、0.3482万吨、0.0283万吨,总量分别控制在10.9225万吨、9.4661万吨、17.0607万吨、1.384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