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召开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集中整治内容,对整治范围内施工工地、煤炭交易市场(含煤炭贮存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白灰场以及辖区内闲置土地、裸露地面(道路)以及无人管理的堆土(建筑垃圾)等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级任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将责任和任务明确到相关部门和街办的具体人,并确定完成时限。调查登记结果和工作方案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本级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集中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对各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综合考评办,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考核排名最后的单位要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由市监察局逐级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在我市举办的世界园艺博览会是建国以来我市承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际盛会,这是我市建设国际性大都市、提高国内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又一国际名片,对我市未来的发展意义非凡。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将直接关乎本届世园会举办的质量。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从顾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全盘谋划、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注重协调,条块结合。整治扬尘污染涉及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要严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氛围,始终对扬尘污染保持高压态势。
(三)信息畅通,监督到位。市级相关部门、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下午4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并编发《工作简报》。集中整治期间,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要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对行动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必要时由市监察局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