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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在以种养业为主导产业的村建立综合服务站点,在乡镇健全和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基层教育培训,发展农民田间学校,推进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形成支撑优势主导产业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链。
  负责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编办、市农林科学院。
  (二)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北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2年)和《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责任书》要求,重点开展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病防控队伍、植物疫病防控监测预警系统、植物疫病应急控制系统、植物疫病防控支撑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动植物疫情的能力。
  负责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林科学院。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全科农技员队伍,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水平。
  负责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四)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信息化“一网一线”建设,重点建设“221信息平台”应用系统、“三农”热线呼叫中心系统,推进农业服务体系信息化管理与整合,搭建服务体系供需服务信息平台。
  负责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农林科学院。
  (五)农资服务体系。
  发挥市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系统、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农资服务的优势和积极性;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拓展农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功能,重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组建现代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农资市场质量监管,提升基层农资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对优质、安全农资的服务需求。
  负责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
  (六)农机服务体系。
  开展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站点和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以农机推广机构为主导,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负责单位:市农业局。
  (七)农业用水服务体系。
  围绕区域水资源供需和农业用水需求情况,开展农业用水管理体系、农业用水计量系统、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农业抗旱除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水资源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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