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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月-6月)

  1. 2012年1月-5月,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深化活动内容,要督查“文明交通宣传员”活动的推进情况,将“百万农民”文明交通活动推向高潮,形成“学习典型、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百万农民”文明交通活动的实施效果。

  2. 2012年6月,各区县(自治县)、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6月15日前将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附件2及文明交通宣传员“以一带十”名单复印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7月-12月)

  1. 2012年7月-9月,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自治县)“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形成全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活动工作总结,迎接重庆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活动的测评。各区县(自治县)“百万农民”文明交通活动测评结果将作为市农委考核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2. 2012年10-12月,迎接市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市农委将评选表彰一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地要根据农村地区生活实际和农业生产特点,利用农民群众易于见到的活动载体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宣传拖拉机安全生产和文明交通行为。领导干部和农机监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交通实践的模范。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劝导不守法规的拖拉机等机动车驾驶人员,养成文明礼让、遵章守法的风气。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图片展、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农民群众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拖拉机驾驶培训、记满12分拖拉机驾驶人再培训及驾驶人科目一的考试内容。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对营运拖拉机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教育,落实与公安交管部门对拖拉机违法、交通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发挥拖拉机安全互助组织的作用,对拖拉机业主、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利用服务窗口、乡镇和村社的专栏、墙报和标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重拳出击,协助搞好交通秩序整治。全市各级农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拖拉机管控力度,参与拖拉机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拖拉机驾驶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以期获得惩戒效应,严防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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