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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1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蔬菜产业局,果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重庆”、“畅通重庆”建设,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市农委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重庆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推进“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重庆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该项行动计划中,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1〕12号)要求,市农委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百万农民”文明交通活动,结合全国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区县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为此,要通过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市农民群众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居民形成平安出行、拒绝违法的文明交通理念,出行者养成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报废车、非客运车的习惯,农村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和农村地区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通过实施“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全市拖拉机伤亡交通事故大大减少,死亡人数大大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委副主任罗泽宽任组长,市农机办副主任关力任副组长,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宣传处、法规处、科教处、财务处、机关后勤中心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农机监管处,负责“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具体策划、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农机监管处处长任军、副处长黄自力兼任。各区县(自治县)和委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村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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