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改革方面:一是严格“管采分离”,做好市采购中心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二是继续探索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采购各环节的标准化文本;三是继续扩充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加强和完善专家管理;四是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相结合,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及使用的监管;五是实现“应采尽采”,合理规划集中采购方案,推行协议采购,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六是继续完善“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建设;七是严肃政府采购纪律,严格监管,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联合纪检监察部门构建全过程、多方面、立体化监管体系。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方面:一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摸清家底;二是两年内搭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平台,实现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防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流失;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把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入和出”的监督关,规范管理。
3.加快“金财工程”平台建设。继续深化推广公务卡结算的使用,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搭建市区两级财库网络协作平台,完成财库“收支报表”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市直单位工资统发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工作,切实把平台建设作为一项关系财政工作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1.财政部门要始终坚持自觉主动和积极地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财政工作接受人大监督要自觉主动,还要有积极态度和行动。要不断改进预算报告起草工作,力求使预算报告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理解和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人大财经委、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机制,使其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强与新闻界的沟通,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和电视等媒体,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理解财政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2.优化公共预算规则,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以公共预算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透明度和可理解性,要让更多代表和民众参与到预算决策过程中,深入讨论并审查预算,使预算更准确地显示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偏好,达到改善政府预算绩效的目标。
3.重视政府债务管理,严防财政风险。2009年需由市财政兜底偿还的到期债务本息达12.7亿元,需偿还历史工程欠款余额18亿元。随着各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展开,这种偿债任务将更加繁重。因此,要建立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债务风险。要强化借款单位的偿债责任。按照谁借款、谁偿还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工作的领导。要建立清收政府债权责任制,将债权清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要科学测算政府举债能力,根据发展需要积极合理举债。要逐步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风险评价预警体系以及对债务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