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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3.保障政权运转,配合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要支持配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加强对政府行政成本的核算和监督,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从财力上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服务型政府和“有限政府”的建设。

  4.保障和维护好政府信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资源。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作用。因此,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通过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把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维护好政府信用,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在充分利用财政信用进行筹资和投资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发展和举债的关系,合理设定政府举债“红色警戒线”,遵循“借得到、用得好、还得起”的原则,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积极合理举债,把债务控制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切实打造良好的财政信用,维护好政府的美誉度。

  为实现“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和“保信用”的目标,2009年财政支出要创新支出管理方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加强行政单位楼堂馆所管理。2009年一律不允许新建和装修楼堂馆所,也不允许新租用办公室;要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确保2009年实现五项费用零增长。一是严格控制购置公务用车,确保公车购置和用车经费零增长;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减少会议开支,确保会议经费零增长;三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确保公务接待经费零增长;四是严格执行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确保出国(境)经费零增长;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办公经费零增长。按照中央的最新要求,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量基础上压缩20%;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量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尤其要强调的是,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要加强对政府性资金的统一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切实加强跨类别、跨部门和部门内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整合使用,形成合力,支持重点项目,解决重点问题,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投入“散”和“碎”的问题,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推进财政改革

  1.按照“财随事转”原则,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2008年市、区两级的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5︰45,市本级负担的事权由2007年的52.3%上升至2008年的56.4%,市本级财力与事权越来越不匹配,市级收入范围逐渐收窄,而支出范围却不断扩大。今年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主轴,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调整理顺财政体制,即不论财权、事权、财力如何变化,财力必须跟着事权走。事权上移,则财力上移;事权移到哪一级,财力就移到哪一级。一是研究实施经济发展激励,在我市限制开发区(生态保护区)以外的地区,实施以经济发展为基本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把一般转移支付与经济发展成效相挂钩。二是引入生态保护激励,对限制开发区(生态保护区)适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引入生态保护激励型财政机制,把一般转移支付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最终使限制开发区(生态保护区)达到与其他地区基本相当的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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