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审核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0〕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为做好201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专业的范围
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和设置的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于2010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须得到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二、材料报送
今年评审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评审的办法进行,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将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开通受理申报。
(一)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普通高校,应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如下材料:
1.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见附件1):由各申报单位下载WORD文档填写,打印一式5份,此表不需上传至审核系统。
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由各高校二级院系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审核系统,并将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2份,各专业申报帐号由所在高校负责分配。
3.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由各高校直接在审核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4.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组成原则和办法等。如果当年已有成人本科毕业生的高校,还应报送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上述材料一式10份。
5. 单位与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按第二条第(一)点的2、3、5报送材料。
(三)上述材料中请一律用A4纸打印,有关附件材料请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下载,网址:http://xwb.gdhed.edu.cn。网上受理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果公布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的审核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严肃评审纪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传真电话:(020)37626916,E-mail:xwbkw@gdhed.edu.cn
附件:1.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
2.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
授权单位简况表
单位名称:
(公章)
主管部门:
国家批准
建校文号:
广东 省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年 月 日填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近四年(或从获得批准开展本科教育的当年至申报之日)的原始材料备查。
二、本科各专业的专业内涵参见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三、师资结构中的师资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四、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五、近4年生均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六、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为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七、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八、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九、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十、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