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中青年干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学生管理队伍。加强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通过学习研究、培养培训、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把握规律,增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要求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提高学生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13.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团组织要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团干部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组织,努力实现“校校有团委、班班有团支部”的目标。要配备专职团干部,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校级团组织就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团干部和若干名兼职团干部,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应酌情增加。学校团委(总支)书记为学校中层干部。专职团干部的编制要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团干部待遇。要健全共青团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机制,完善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
1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按照德育课新课程方案中课程设置和教学任务的要求配齐配足德育课教师,德育课教师除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能力。加强德育课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实施德育课名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学科的带头人。
五、努力营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15.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支持政策和保障条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企业组织要制定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的配套政策,明确行业、企业在学生实习方面的社会责任,积极为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工学结合、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支持,配合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依法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要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训实习,协助班主任和带队老师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教育,促进学生通过实习实训在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要会同班主任和学校及时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劳动报酬、工伤事故等问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
16. 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与社区密切合作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引导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联系,吸收家长参与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灾区家庭的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