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拉动消费增长方面
1. 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强化通胀预期管理。合理设置监测网点,健全完善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市场供应及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 加强对新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价格监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对中标家电销售企业的“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实行明码实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优化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消费增长。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强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实施“价比三家”,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和消费者理性消费。
(六)关于资源价格改革方面
1. 研究制定鼓励再生水生产和使用的价格政策,按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对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政绿化及景观使用再生水的,免征污水处理费。
2. 加快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阶梯式电价,促进社会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
3. 加强水电气行业延伸服务价格管理,制定供水、供电、燃气工程费用标准,规范垄断行业的价格行为。
三、降低沿海开发成本
(一)凡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设定浮动幅度和最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收费标准下限执行;凡国家、省、市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取消其相应的收费项目;凡已公布取消、停征、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免的收费项目,严格履行收费注销或变更手续。
(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依托行政部门强制服务的收费,垄断行业(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有线数字电视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的收费。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国家关于自主创业、企业改制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四、拓宽价格服务领域
(一)向沿海开发重点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指南》、《企业付费登记卡》、《企业收费优惠卡》,帮助企业了解我市价费政策。
(二)对涉及投资的价格和收费审批项目,做到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