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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指导体育宣传、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九)指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指导、组织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外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和统战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及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开发并推广新的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咨询服务;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三)竞技体育处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体育训练计划和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业余训练以及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和教练员考核、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市运动队的业务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竞赛和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输送工作;负责二级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的审批和二级以上等级的申报工作;负责本市运动成绩、最高纪录的公布,负责全市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竞赛工作,承办省以上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编制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体育科研工作和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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