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农村水利处
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拟定农田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村水利发展政策;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全市灌区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和小水电工作,指导全市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河塘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25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12名,其中: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另核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各1名。
五、其它事项
(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移民办公室承担市水利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上述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市水政监察支队
代表政府行使水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检查各类水事活动、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打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
3.市移民办公室
代表政府行使水利工程和水库移民安置以及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其职责为: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编制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提出移民安置、库区扶持项目计划并审核汇总;指导大中型水库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监督;承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水利部门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环保部门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合作,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保部门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利部门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保部门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