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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69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发〔2010〕2号),设立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撤消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

  (三)将原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四)增加协调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职责。

  (五)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四)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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