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贸部门:负责协调电网临时调整相关水库电站发电调度计划,满足水量应急调度要求。
6.气象部门:加强影响水华爆发地区的天气气候背景分析,及时提供气象监测数据和预测预报。
7.卫生部门:加强对自来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和监测。
8.农业部门:负责督促对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整治和监管,减少养殖废水排放量;鼓励科学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地区农药、化肥及农家肥的使用监控,减少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指导水华爆发区域受污染农产品的具体处置措施。
9.林业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河流两岸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对过度开发的果园林地实施退耕、退果还林计划,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
10.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管理河流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投放滤食性鱼类,减缓藻类的生长。
11.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藻类污染防治进行会诊,提出针对性技术处理措施。
根据需要,市政府可临时确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六、水华爆发应急处置程序
立即报市应急小组导
安排专业人员进现场(1小时之内)
专业人员了解现场情况
领导小组决定预警等级,并速报上级部门(3小时之内)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救援和启动应急(备用)饮用水源供水处置方案
上报情况及数据(48小时之内)
处理完毕
处理结果报告
完成
一旦发现水华爆发紧急情况,各应急小组应按程序处置和报告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信息报告。当河流、水库管理部门发现水华爆发迹象时,应进行前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二)现场核实。监测预报组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决定采取的应急监测计划和处置措施。
(三)应急处置。视水华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关闭受影响的各项活动和设施;市政府向公众发布水华爆发紧急通知,告知公众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实施藻类应急处置工程措施;自来水厂工艺无法消除藻类时,暂时停止饮用水源取水,启用应急供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