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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68号)


各辖市人民政府,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镇江银监分局,镇江海关,市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镇江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江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照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顾大福和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行长、外汇局镇江市中心支局局长邱跃民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严竹波、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兼外汇局镇江市中心支局副局长赵晓春、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广平、市商务局副局长周祝全、市国税局纪检组长杨长春、镇江海关副关长李建、镇江银监分局纪委书记陈家龙,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赵晓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积极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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