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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市律协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09年9月25日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的部署,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市“两新”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参加对象
  组织关系在市律协党委的党支部及其全体党员。以市律协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负责人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以适当方式参加活动。根据情况邀请党外副会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有关活动。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总目标,以“坚持律师工作政治方向、促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要求: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完善自律管理机制,提升律师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增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力,坚定党员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信念,发挥定向导航作用,保证律师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解决律师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引导党员律师争做诚信执业、服务民生和促进和谐稳定的模范,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9月-12月为集中活动时间,2010年1月-2月为总结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时间,整个活动2010年2月基本结束。
  9月中旬,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班子的筹组、前期调研、直属党支部和党员组织关系的清理整顿、活动方案的研究制定、党支部书记等工作骨干的培训以及舆论宣传等准备工作。
  9月底前,市律协党委和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动员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动员。集中活动按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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