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社会建设
加快推进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符合实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鼓励发展中小企业,落实促进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多样化就业。全面落实税收、融资、补贴、项目推介等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群创业,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最低工资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劳动保障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省级统筹,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各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整合衔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金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补贴机制,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司法等专项救助。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鼓励社会互助和帮扶。
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合理布局福利设施,切实保障“五保三无”对象、困难老人、孤残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对公办福利机构的需求。积极发展老龄和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完善和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逐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创新保障模式,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旧宅区及危旧房改造,逐步实现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融合,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的住房条件。
(三)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卫生强省、全民健康目标,加大卫生事业投入,率先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县(市、区)达到卫生强市、强县标准。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医疗保险整合与接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形成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坚持公共卫生优先发展,加强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大重大、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力度,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残疾预防,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与救助范围。加强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和加强红十字会工作。
增强公民体质和心理素质。强化体育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科学健身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民运动会制度。建立10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35%,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3个市、50个县(市、区)达到体育强市、强县标准。全面推进精神心理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心理卫生健康工程,加强人群心理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快建立惠及全民、持续提升的健康促进体系。
(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新人口工作体制,完善低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水平,确保实现人口总量目标。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增加免费婚检、优生监测和基本生殖健康检查等项目,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努力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统筹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推进人口城市化,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有序集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调控力度,鼓励人口“内聚外迁”,促进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法规。加大对生活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完善城镇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权益,依法平等行使民主参与权利。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构建维权服务网络。
保障残疾人权益。全面关心和尊重残疾人,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办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抓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安全的住房和义务教育。加强残疾人特别扶助,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专栏13 “富民惠民”十大工程
就业帮扶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
全民社保工程。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50万人,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20万人,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住房保障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力度,新增解决4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限价商品房等解决18万户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完成150万户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稳步提高享受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
社会福利工程。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教育公平工程。逐年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缩小城乡差距,每个乡镇建成 一所达标中心幼儿园,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全面覆盖。
全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的20个县级医院、200个中心镇卫生院、4000个中心村卫生室,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每千城乡居民拥有1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90%以上的城乡居民拥有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
文体普及工程。着力改善农村文体设施,力争实现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建设小康体育村15000个。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确保有线(数字)电视通达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免费收看有线(数字)电视。
社区服务工程。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拥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小城镇和农村普遍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着力培育发展社区养老、卫生、家政、教育培训、助残、健身等社会服务产业。
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城市大气、噪声和水污染治理达标,完成100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逐年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率。
公共安全工程。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抽验覆盖面。围绕“测、报、防、抗、救、援”等6个重要环节,加强城乡应急防范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广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完善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继续推进综治网络向城乡社区和企业延伸。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
专栏14 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内容
主题主要内容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政法委(综治办)和基层政法单位(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政法系统共享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健全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政法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基层综治管理信息平台,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运行提供信息支撑。
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平安浙江”评查考核体系,完善平安市、县(市、区)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平安创建责任制,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推动综治工作力量向村、社区、规模企业延伸,形成综合治理网络。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