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2011〕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用电需要,对于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适应农村用电快速增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适度超前,经济合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从2010年开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构筑稳定、经济、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
--到2012年末,实现全省未改造的农村电网改造到位,全面完成全省农网行政村改造,全面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充分保障,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提高;
--建立有利于全省电网统一管理、县级供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全面取消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基本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网改造升级规划。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按照略高于国家标准制订《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指导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要重点体现加强县域、乡镇、海岛电网与主网的联络,全面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络薄弱问题和海岛供电问题,实现乡镇电网双电源供电,有效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成未改造地区的农网改造,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服务水平。
(二)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全省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计划投资138.9亿元,建设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47座,变电容量738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950公里;35千伏变电站76座,变电容量61.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1317公里;10千伏配变10941台,配变容量331.7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13880公里,10千伏开关4161台;0.4千伏线路13420公里。基本完成110、35千伏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加快建成以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10千伏和380伏电网协调发展的农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