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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镇江市科技工作的意见


  16.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争全年培养知识产权后备人才达到100名。同时,依托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将培训工作逐步过渡到社会化办学,力争年内知识产权工程师的申报量有较大突破。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发布《镇江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17.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09〕150号),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制度建设,促进辖市(区)配备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工作的应对能力。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六)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8.加快引进培育领军人才。市组织、科技、人事等部门要通力协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市“331计划”,全力做好领军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同时,为已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积极推荐组织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让更多落户我市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到国家、省和市的引才政策。

  19.全力为高层次人才做好服务。对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市“331计划”等领军人才领衔的科技创新项目,市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更大扶持。加强集成,整合资源,主动为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做好科技服务。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针对领军人才初创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计划申报、科技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面的创业辅导和讲座活动。

  20.加强人才科技奖励。进一步做好科技奖励工作,认真组织2010年度的市科技进步奖、“镇江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镇江市自主创新杰出人才奖”等的评审,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创新型经济组织水平

  21.加强目标考核。要全面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将创新型经济发展目标纳入全市科技进步和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创新型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2010年科技工作的重点,完善“两个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重视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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