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25号)
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关于“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的要求以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城镇基准地价管理暂行办法》(黔价房〔2006〕354号)精神,为了使贵阳市中心城区的基准地价体系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进一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我市决定开展2011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聂雪松(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 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向虹翔(花溪区政府区长)
赵继红(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政府区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杜 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卫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李秉忠(市教育局局长)
莫 惹(市城管局局长)
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张社贵(市地税局局长)
尚 春(贵阳供电局局长)
陈 茜(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我市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研究制定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陈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