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区域。藁城市肉制品、糖果、白酒、人造板、危险化学品;赞皇县、行唐县蜜饯;赵县淀粉;晋州市饮料、危险化学品;灵寿县罐头、化肥;正定县人造板(板材同时也是省工商局重点关注对象);深泽县洗涤用品;无极县工业明胶、化肥;栾城县化肥;新乐市防水卷材、电热毯;鹿泉等西部山区水泥。以及上述10类产品的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二)具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推动产业整合重组,实现“规范一批、办证一批、取缔一批”。
1.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生产加工单位都取得合法生产资质,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企业均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目标,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2号)文件要求,区域内没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没有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的生产行为。
3.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无规模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质量故意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
4.省级监督抽查区域内产品质量合格率平均稳定在85%以上。
三、主要工作
根据我市地理位置靠近京津和商品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易发的特点,突出重点、集中行动、拉网检查、打防结合、务求实效,遏制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质量兴镇,质量兴企活动。各级要紧紧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规划,结合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保障区域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指数,定期发布产品质量诚信信息。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规模扩张,增强产业竞争力,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促进县、乡、村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