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1建立项目谋划新机制。构建领导谋划、聘用顾问班子谋划、组建专业队伍谋划、委托中介机构谋划和动员全社会力量谋划,通过媒体、网络征集项目等多种形式的项目谋划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2构建论证新机制。组织专门机构论证项目、完善项目(市发改委牵头)。

  3健全和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4进一步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加大项目建设在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市发改委牵头)。

  5落实项目审批新机制。在县(市)、区成立一体化审批中心的基础上,实行网上一体化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6构建项目聚集新机制。确保90%的项目聚集到工业聚集区,实现聚集效应。在省放宽工业聚集区标准基础上,合理制定市、县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实行税收分成(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7搭建要素配置平台。建立节能减排调剂中心,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统一调剂使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

  (五)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支撑体系。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牵头)。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等八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资本运营,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方式,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起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扶持为辅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市工信局牵头)。

  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进城农民在征地补偿的利益分配、民事赔偿抚恤标准、征兵及退伍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权益。根据省统一安排,取消暂住证制度,统一实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市公安局牵头)。

  (二)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创新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以及农村保障的政策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的“六个一体化”。加快以水、路、电、气、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按照重点带动、强力推进、规范运作、深化提升的思路,坚持以县城扩容、中心镇扩张、中心村扩大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功能优化布局、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市农工委、市发改委牵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