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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五、费用安排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年的服务费、系统使用培训费用和二次开发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支付。同时,资产管理数据的录入工作原则上应由各单位自行完成,市财政局不再审批和安排该费用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求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报送资产统计报告,以便为经费预算提供审核依据,确保各单位资产修缮、购置等经费的安排工作。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和盛祺公司反映。

  市财政局(非税办)联系人:张海江 2510231

  盛祺公司联系人:李圣 13680390815

  附件: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

  2.单位卡片数据收集方法(略)

  3.单位基本信息表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电话

     
     
  

资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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