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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1.各单位应在11月底前成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系统建设工作,并作为日后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必须为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并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报送市财政局备案(附表见附件1)。

  2.各单位需备齐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资料和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清查固定资产电子卡片数据,备作系统数据补充完善之用(单位基本信息表和固定资产卡片数据收集方式见附件)。单位基本信息表在参加系统培训工作时交我局非税办。

  3.各单位需备齐2007年1月1日至现在的资产增减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入库单、处置单、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等资料。

  4.由市财政局组织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实施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

  1.由广州市盛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助各市直单位进行系统安装及初始化配置工作,建立本单位用户账号和权限,并对单位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2.建立各单位资产数据库,组织系统试运行,正式推开系统实施工作。

  3.由盛祺公司指导各单位根据资产核实结果对清查数据进行调整,以及指导各单位录入2007年1月1日以来的资产增减变化数据,该项工作须在2010年4月份前完成。

  (三)运行阶段(2010年5月至8月)

  1.各单位按要求登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根据系统的使用情况提出建设需求和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

  2.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

  3.完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促进系统有效运行。

  (四)总结阶段(2010年9月底前)

  各单位对系统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配合市财政局组织系统验收。

  四、系统模式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省财政厅委托广州市盛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采用大平台集中模式,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等数据统一存放在市财政局服务器数据库中,各单位在指定计算机上通过网络登陆市财政局服务器进行操作,并根据需求对本单位相关资料进行下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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