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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1、工作内容:印制《社会保险法》单行本,向全厅干部职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中央省属大型企业赠阅。

  2、时间安排:3月完成。

  3、责任分工:法规处负责印制并发放。

  (四)通过媒体专题宣传

  1、工作内容: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及省、市其他媒体刊播专题、专版,集中宣传《社会保险法》有关内容。

  2、时间安排:3月-6月。

  3、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单位,社保口各处室(单位)负责提供专题、专版相关内容,法规处负责汇总成稿。

  (五)有奖征集短信。

  1、工作内容:通过厅门户网站、《湖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部分媒体发布通知,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社会保险法》宣传短信,评选若干等次,给予适当奖励。

  2、时间安排:3月发布通知,5月31日征集截止,6月评选、表彰、奖励。

  3、责任分工:法规处负责组织,办公室负责协调杂志和媒体,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六)编辑《湖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增刊》。

  1、工作内容:编辑一期《湖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增刊》,收录有关讲话、体会文章、法律解读等,选登部分获奖短信。

  2、时间安排:6月编辑,7月印刷发行。

  3、责任分工:社保口各处室(单位)负责提供相关内容,法规处负责汇总编辑,办公室负责协调杂志排版印刷发行。

  (七)召开新闻发布会。

  1、工作内容:以厅名义召开一次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新闻发布会,解读《社会保险法》有关内容,重点是制度调整情况,并介绍我省社会保险工作进展和下步措施。

  2、时间安排:6月下旬。

  3、责任分工:办公室牵头组织,法规处负责厅领导新闻发布稿,社保口各处室(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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