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人社办发[2011]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咸宁市公务员局,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做好《
社会保险法》学习贯彻工作,制定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和配套政策文件清理3个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对照相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人社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10〕13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
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组织培训的原则,制定厅本级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习培训形式
(一)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3月,组织一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社会保险法》专题学习,参加人员范围扩大到综合处室、社保口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邀请部分厅领导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主要目的是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习贯彻《
社会保险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厅机关干部培训班。3月,组织1期省厅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参加对象为社保口各处室(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鼓励其他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邀请厅领导、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授课,主要目的是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有关法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和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