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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特殊药品流通监控系统升级转换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特殊药品流通监控系统升级转换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安[2009]19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计划,我局今年11月份开始对“广东省特殊药品流通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正式启用,目前正在部分企业试运行。由于新系统的功能、操作界面等均有很大变化,为确保新系统能按时正式运行,避免新旧系统转换过程出现纰漏,现就对做好广东省特殊药品流通监控系统升级转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市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企业、美沙酮口服溶液配制企业)遵照执行:

  一、新系统定于2010年1月11日正式启用,各市局和相关企业必须在2010年1月10日前做好转换新系统的相关工作:

  (一)电子钥匙必须在有效期内,已过期或损坏的尽快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补办。

  (二)企业用户在2010年1月11日首次使用时必须对新系统进行库存初始化的工作,导入现时库存情况。

  二、省局将从2010年1月4日开始对各市局和相关企业的系统操作人员及负责人进行新系统的免费培训,请各市局务必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的有关人员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1月4日下午报到,1月5日培训;

  (各市局及潮州、东莞、佛山、河源、惠州、韶关、云浮市的企业)

  第二批:1月5日下午报到,1月6日培训;

  (广州、江门、清远、汕尾市的企业)

  第三批:1月6日下午报到,1月7日培训;

  (揭阳、茂名、梅州、汕头市的企业)

  第四批:1月7日下午报到,1月8日培训。

  (深圳、阳江、湛江、肇庆、中山、珠海市的企业)

  培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山东华北路168号金城宾馆。

  (二)培训人员要求:

  (1)各市局安监科(处)负责人1名、主管特药工作人员1名(全部参加第一批培训);

  (2)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负责信息管理系统且熟悉计算机操作人员1名。

  (三)报名方式:

  (1)各市局人员填写《参会回执》(附件)后请于2009年12月25日前传真至省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20-37886398),以便统一安排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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