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上缴税金总额超500万元地方工业企业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上缴税金总额超500万元地方工业企业的决定
(黑市政字〔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地方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努力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资金紧张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确保省“双一”目标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上缴税金总额超500万元的黑龙江三道湾子金矿有限公司等22户地方工业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希望受奖励的企业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其他企业要向受奖励的企业学习,加快发展,依法纳税,为全市地方工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0年度上缴税金总额超500万元地方工业企业受奖励名单
  2、2010年度上缴税金总额超500万元地方工业企业奖励标准(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上缴税金超500万元地方工业企业受奖励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上缴税金总额

奖励金额

备注

1

黑龙江三道湾子金矿有限公司

9550

70

2

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

5887

60

3

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5451

60

4

黑河市宋集屯煤矿有限公司

4001

50

5

黑河市一五一煤矿有限公司

2804

40

6

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公司

2337

35

7

黑河市东兴煤矿

2111

35

8

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

1897

3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