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25号)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陕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发展规划》,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根据《陕西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陕办发〔200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1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人选的范围是:我省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陕西省首席技师必须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其技艺为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处于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5年内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者:
1、中华技能大奖;
2、全国技术能手;
3、陕西省技术状元;
4、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
5、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
6、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同行业中最高生产、销售记录者。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四)在编制国家级工艺标准、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3人以上)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原则与程序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生产、科研、服务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