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种子、农资市场监管。由市农牧局牵头,市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配合,加强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行为。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
(五)加强专利权保护。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加强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力度。特别选择案件高发区,以生产加工领域、商品流通领域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高发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案件。
(六)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监管。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科技局、物价局配合,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刑事司法打击力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监察局、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兴海同志任组长,科技、文广新、质监、商务、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七台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区县政府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承担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明确联络员,建立信息日报送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