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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发布《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试行)》的通知

  二、计费基数
  1.《本取费标准》根据《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试行)》各分册所包含的专业内容,划分为八类,具体分类及相应的计费基数见下表: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除土石方工程)

地下结构工程

桥涵工程(除钢结构工程)

隧道工程

土石方工程

钢结构工程

轨道工程

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本取费标准》未包括的部分,执行湖北省其它相关费用标准或定额。

  附表一:
  费用项目与费率
表1.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                   单位:%
                                                                                                                                                                                 费 用 名 称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除土石方工程)轨道工程
桥涵工程(除钢结构工程)
地下结构工程、隧道工程
一、组织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451.50
2.其他组织措施费0.50
二、间接费1.规费6.35
2.企业管理费4.95
三、利润5.35
四、税金3.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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