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费基数
1.《本取费标准》根据《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试行)》各分册所包含的专业内容,划分为八类,具体分类及相应的计费基数见下表:
工程分类
|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
专
业
| 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除土石方工程)
地下结构工程
桥涵工程(除钢结构工程)
隧道工程
| 土石方工程
|
钢结构工程
|
轨道工程
| 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2.《本取费标准》未包括的部分,执行湖北省其它相关费用标准或定额。
附表一:
费用项目与费率
表1.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 单位:% |
费 用 名 称 | 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除土石方工程) | 轨道工程 |
桥涵工程(除钢结构工程) |
地下结构工程、隧道工程 |
一、组织措施费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 2.45 | 1.50 |
2.其他组织措施费 | 0.50 |
二、间接费 | 1.规费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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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管理费 | 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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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 | 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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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金 | 3.6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