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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六、对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实施处罚拟适用《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7项的,罚款参照表5确定:
  表5

违法情节和后果

罚款额度(元)

隐患未改正完毕,但已着手积极改正,有望按规定改正完毕。

5千―1万

隐患未改正完毕,但已有改正计划

1万―3万

隐患拒不改正,无改正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3万―5万



  七、对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拟适用《消防法》第61条第1款或第2款的,罚款参照表6确定: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3、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表6

含居住场所建筑

总面积

(平方米)

2万以下

2万―4万

4万―6万

6万―8万

8万以上

罚款额度

5千―1万

1万―2万

2万―3万

3万―4万

4万―5万



  八、对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拟适用《消防法》第65条第2款的,罚款参照表7确定:
  表7

消防产品合同金额(元)

罚款额度(元)

5000以下

5000

5000――1万

5000――1万

1万――2万

1万――2万

2万――3万

2万――3万

3万――4万

3万――4万

4万――5万

4万――5万

5万以上

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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