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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构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和预警平台,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药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月)。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和部署,确保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其中,市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推进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市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药品市场整治方案。各县(市、区)、市各部门的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1月底前抄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2月~2010年6月)。各级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和药品广告发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7月~2011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切实解决好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1月)。各县(市、区)、市各部门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市各部门的整治工作总结,于2011年9月30日前抄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为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里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确保监管部门无障碍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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