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调整信贷投向,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四)加强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必须将一定比例的信贷增量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要全部用于当地;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原则上要用于当地;其他商业银行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
(五)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需求导向原则”,在满足农户传统金融需求的基础上,要以设施农业、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支持对象,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2011年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积极支持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煤电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对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地方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给予资金倾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全市重点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争取上级行直接资金支持,或采取银团贷款等多种形式的优先支持。
(七)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在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展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启动实施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发展工程的意见》,开展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年”活动,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措施,改进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认真执行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与民生相关的消费信贷支持;加大就业创业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做好下岗再就业和全民创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民生金融服务工作。2011年全市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增量、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增幅等不低于上年水平。
(八)认真执行“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优化信贷结构,把有限的信贷资金用足、用活、用好。按照“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要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为固原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