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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家电以旧换新有关价格政策宣传的通知

  此次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从扩大内需,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考虑的。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废旧家电一律由中标拆解企业进行处理,不得将收购的旧家电再流通,不得有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废旧家电的价格,由回收企业与消费者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省物价局提出的废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见附件)仅供中标回收企业、消费者参考。
  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交售给拆解企业的价格,由中标拆解企业与中标回收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三、有关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企业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合理制定相关价格。
  (一)各中标销售、回收、拆解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在销售或回收场所向消费者公示以旧换新新家电产品的品牌、产品制造商、类别、型号及其销售价格或旧家电产品的回收价格、拆解交售价格,一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中标销售企业应按市场正常合理的价格销售新家电,不得借家电以旧换新之机任意抬高售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或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
  新家电销售企业对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和其他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和同一型号的家电产品,应执行同一销售价格,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四、各中标销售、回收、拆解企业,凡不执行明码标价、有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变相压价、价格歧视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各地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坚决维护价格法规政策的严肃性。消费者若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 “ 12358 ”价格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附表: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

类别

型号

参考价格(元)

电视机

21英寸及以下

30

25英寸

50

29英寸及以上

75

背投或液

晶电视

32英寸以下

50

32英寸及以上

65

电脑

台式机(配件齐全)

60

笔记本

25

洗衣机

所有型号、类别

80

电冰箱

单门

55

双门

70

空调

窗机

60

挂机(内外机配件齐全)

150

柜机(内外机配件齐全)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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