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粤价函〔2009〕8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标准的通知》(修订)(粤价〔2008〕25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年度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粤价〔2009〕142号)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08-2009年度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和价格认证中心要充分认识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规范化的创建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省考评小组做好这次考评工作。
二、为鼓励先进,促进我省的规范化建设更上一层楼,在今年的规范化考核评比中新增考评内容:
(一)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示范单位的考评,在规范化达标单位中挑选工作业绩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的单位作为我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示范单位。
(二)为突出2008-2009年度规范化建设考评的重点和特色,对工作业绩突出,积极拓展工作新领域,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受到当地政府表扬或上级领导表扬的单位,将给予适当加分。
本次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及考核项目详见附件。
三、省考核评比小组将于10月中下旬开始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我局对考核评比合格的达标单位和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发奖牌。
附件:
广东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考核项目表
项目
| 序号
|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考核项目
|
思想
作风
建设
(9分)
| 1
| 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并有完整的学习记录。严格执行价格认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 3
|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完整的学习记录;是否正确、按时履行规定的工作职责。
|
2
| 领导班子团结,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3
|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行政务公开并有具体的工作行为。
|
3
|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 3
| 单位整体形象好;工作人员精神风貌好;对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视。
|
机构
人员
建设
(21分)
| 1
| 机构独立运作。
| 2
| 有编办批文,单独设立及运作。
|
2
| 人员编制明确。
| 2
| 有编办批文,工作人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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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行主任负责制。
| 2
| 是否有局任命的中心主任,如没有须说明原因。
|
4
| 班子成员是价格鉴证师。
| 4
| 要有明确的班子成员,并考核班子成员哪些是价格鉴证师。
|
5
| 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地级以上市不少于7名、县级不少于5名。
| 2
| 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包括在编和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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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专业技术人员:地级以上市不少于5名、县级不少于3名。
| 4
| 价格鉴证专业技术人员指价格鉴证师、助理价格鉴证师、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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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级以上市价格认证中心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县级价格认证中心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 5
| 考核对象是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包括在编和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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