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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举办新进物价系统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举办新进物价系统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粤价办〔2009〕46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定于12月22日至24日举办新进物价系统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2007年1月1日以后来局工作的所有干部(含2006年11月报到的4名军队转业干部)。
二、
培训地点
长城宾馆(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号之18)。
三、
其它事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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