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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许昌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全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市“十二五”期间“‘三化’协调、两高两好、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和今年“开好局、有作为、求突破”的总体要求,发挥各级政府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许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继续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开工或启动一批合作项目,推动在建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巩固合作成果。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力争在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上,新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三)谋划推介一批新项目。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的积极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筛选一批重点项目,和中央企业对接洽谈,为深化合作做好前期工作。

  (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增进与重点中央企业的沟通交流,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相应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不断深化。

  三、时间安排

  (一)筹划部署阶段(3月上旬前)。广泛宣传,深化认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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