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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工作组组成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工作组组成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7号)有关精神,2月23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调整了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建办”)的主要职责、工作组组成及相关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重建办主要职责及调的组成人员

  省重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省直部门和灾区政府及各工作组的重建工作。具体为:

  (一)研究提出灾后重建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建议,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灾区市州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下达灾后重建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整理汇总重建规划实施和重建工作进展等情况,并上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与国家重建办和有关部委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国家灾后重建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四)协调督促省直有关部门、灾区市州按照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和重建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五)做好对口援建的衔接协调等工作;

  (六)联络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工作;

  (七)负责省重建办受理的各种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简报编印等日常工作;

  (八)完成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省重建办工作力量,增补省发展改革委赵四辈同志为省重建办专职副主任。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灾区政府要对省重建办因工作需要抽调借用工作人员给予支持。

  二、省重建办工作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

  原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了6个工作组,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了8个工作组。鉴于5·12汶川特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成县暴洪等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部进入重建规划实施阶段,决定取消已完成灾害损失评估、地质灾害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的工作组,保留省重建办下设的5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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