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24号)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十二五”期间,淮河、沂沭泗、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以上的规划目标,区域骨干河流排涝标准达到20年左右一遇,大中城市达到国家防洪排涝标准;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达到72%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6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20立方米每万元以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左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负责)
  (二)开展新一轮淮河治理,推进淮河入江水道整治、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分淮入沂、蓄滞洪区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太湖治理,建设走马塘、新沟河、新孟河等引排骨干工程。实施长江堤防加固、河势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巩固海堤达标建设成果。(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三)加大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城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要达到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四)完成滁河、水阳江等长江主要支流和列入国家规划的区域河流治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快里下河、洪泽湖周边、沂南沂北、南四湖湖西、阳澄淀泖地区等重点易涝洼地治理。继续实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五)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确保2013年全线通水。加强沿海水资源工程建设,完成泰州引江河二期、泰东河拓浚等工程,抓紧建设区域内部供水工程及平原调蓄水库,保证沿海开发水资源供给。继续实施丘陵地区水源工程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山丘区和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办公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