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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27号文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27号文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鲁政发〔2011〕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战略为引领,以推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为目标,以350户省重点工业企业和140个重点产业集群为主,以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组织优化整合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推动山东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2.主要目标。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要、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机制灵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作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重点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完善,深加工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一批以大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全省多数企业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生产要素消耗和成本水平明显降低;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进步,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营销模式不断创新,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节能减排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化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在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基本原则。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行政行为,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促进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维护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对外开放,推进企业跨国并购,加快培育源自山东的跨国公司;发挥知名品牌带动辐射作用,以品牌为纽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努力实现低成本扩张;发挥技术标准引领作用,通过建立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联盟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促进优势先进企业兼并重组劣势落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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