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奖需附证明候选人取得合作成果的证明文件。
3、网络推荐要求。
2011年上海科学技术奖进行网上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和项目完成单位登录上海市科技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www.jlb.sh.cn/xmsb ,使用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推荐系统。推荐单位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另行发放,完成单位的推荐号和检验码向所属推荐单位申请,直接推荐的候选项目推荐号和检验码与上海市科技奖励办公室联系获取。
通过网上提交的材料包括:从上海市科技奖励推荐系统中导出的推荐书主件电子文档和电子附件。电子附件指每个项目从书面附件中精选出的有代表性、典型性不超过40页的内容,自行扫描后以jpg格式文件按序号在网上提交。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和引文,每篇论文或引文用一个PDF文件。
4、请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本人真实签名。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1、书面推荐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4月26日-28日。
2、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按单位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各区县、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和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单位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4日。
(2)各集团公司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6日。
(3)市政府各委办局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8日。
3、推荐材料受理单位与地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16室),邮编:200235,联系电话:64682285、54259532、54259713,联系人:包豫,顾旭峰,窦海青。
请各推荐部门和推荐人在上述期限内,集中向推荐材料受理单位按规定要求送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将采用远程电话答辩方式,有可能要求推荐对象进行答辩,参加答辩的推荐对象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