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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5.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期间疾控妇幼工作,根据国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组织实施本市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内容,组织本市各专业机构实施“十二五”规划。

  6.组织各区县结合落实医改近期重点工作要求、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等开展辖区公共卫生工作调研,制定并实施区县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

  三、着力夯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基础

  7.继续做好非典、人禽流感、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菌痢等夏秋季主要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防控措施。加强虱、蜱等媒介传播传染病监测。提高狂犬病、布病等的疫情处置能力。完成闸北区、松江区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进程。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结合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试点进一步优化试点症状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实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缺课缺勤网络直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质量控制和督导。加强传染病防治技术储备。做好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8.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制订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修订《上海市接种单位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接种门诊工作规范》等。全面开展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在疾控机构试点推行疫苗全程电子监管;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开展以外来儿童等为主要对象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和以进城务工人员等为主要对象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落实消除麻疹措施。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9.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做细、做精、做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疫情监测,规范治疗流程和管理要求。继续整合日常防治工作、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提高艾滋病高危行为和重点人群干预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预防与遏制艾滋病五年行动计划(2006-2010年)》终期评估,制定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启动《上海市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1-2020年)》,落实梅毒预防控制措施。进一步拓展“三位一体”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内涵,加强本市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试点开展耐药结核病政府减免和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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