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1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府办〔2011〕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201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201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中共广州市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巩固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扩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优化行政决策、审批、执法、管理、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积极贡献。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制作审查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业务经费,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继续推进信息分类制作规范化。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身履行职责的实际,及时认真梳理和制作以下基本信息,实现信息制作、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本单位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联系方式等信息;
2.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和监督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及其工作流程、结果和申请材料目录;
4.本单位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及其工作流程和结果;